1、结题要求:
一般项目可采取结题验收形式,申请结题验收的材料可先发电子版到社科处邮箱(skxm@xtu.edu.cn)由社科处转发给对方看过再交纸质版本。
材料下载地址:http://www.hnst.gov.cn/ybxz/rkxjkpxz/
2、申请验收结题
项目承担单位填写《湖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以下简称《结题申请表》)2份(2011年以后项目在系统打印验收报告代替申请书)。
注:①“申请结题验收单位(部门)”处盖学校科研处的章(注:不能盖学院的章);②“项目承担单位推荐部门审查意见”处盖学校的章;③“项目研究领域的相关主管部门或社团组织意见”处请务必找项目研究领域的相关主管部门签好具体的意见(须明确说明本项目在所属领域取得的成果。)并盖好章。④“电话”处请留手机号,结完题会以短信形式告知。
3、准备结题验收的申请材料
经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初审同意验收结题的,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符合格式要求的按项目研究报告(8000字以内)、决策建议(3000字以内)、论文复印件、合同书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2份),申请书单列(1份,不需要经费决算表)。
(2)《湖南省软科学结题验收证书》(4份,省科技厅存1份由项目承担单位和推荐单位各存1份,项目承担者1份。);
(3)单独写一份关于课题的【研究报告的关键词、研究报告的摘要(不超过200字)以及主要研究成果的详细情况(所发表的论文或专著收录在哪个期刊上等)】的电子版。
(4)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发表的课题论文(2篇或以上)复印件、有关出版物1份(发表论文及出版物上须注明湖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课题名称及项目编号);
(5)重点项目结题,需提供项目总结报告。结题验收后,必须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方视为结题。成果登记的具体事宜,请联系科技厅成果与技术市场处。工作电话:0731-88988835,
(6)需要签字的地方均需手写具体意见,按第2点的注明正确盖章。
4、发放证书
经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同意结题验收的,在提交材料7个工作日后联系领取证书。
重点项目要主持人召开结题鉴定会,请科技厅领导专家参加
湖南省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流程图
一、准备阶段

注:评审资料由学校科研处进行初审,评审申请书盖学校科研处公章及学校公章。(评审申请书、成果评审证书及经费决算表请在科技厅网站“样本下载”一栏下载最新版本)。
二、评审阶段
该项目常年受理结题。 中检:没有中检表,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