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投标,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投标人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3年10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篇幅不超过5万字,投标人不得以大量图片堆砌介绍来代替文字表述。
3.提交3篇代表性研究成果,成果为论文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成果为专著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不得提交子课题负责人或研究团队成员的成果。代表性成果和项目投标书一同在申报系统内上传PDF版本。
4.上传的《投标书》中省级管理部门、责任管理部门无需盖章,其他部分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
二、时间安排:
1.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系统于11月5日至11月20日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1)投标人应在11月10日前提交《项目申报参与人员查重表》,由社科处进行子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查重。如需社科处做跨院部团队人员协调工作,请于11月3日前,报社科处。
(2)11月15日前,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提交网络申报初稿,社科处进行形式关审查,并返回修改。
(3)11月20日前,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提交最终稿。
社科处联系人:曾豪,18173267060,QQ394446632。
社科处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