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20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课题(含研究基地和重点培育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其中资助课题(含重点资助、一般资助、青年资助)按照申报指标数申报,一般(自筹经费)课题按立项指标数申报(湘潭大学单位编码K018,资助课题申报指标12项,一般(自筹经费)课题立项指标3项)。设立为湖南省“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的,每个申报不超过2项,设立为重点培育基地的,每个申报不超过1项,申报数不占用所在单位申报指标数。超过指标限额的不予受理。
2.课题实行分类评审。
重点资助、一般资助与青年资助课题通过网上申报(IP地址:http://116.62.79.5)、资格审查、匿名初审、实名复审、评审委员会审定的程序进行。申报人须填写《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由学校根据申报限额指标遴选确定申报课题。
省一般(自筹)课题的申报受理和评审由学校组织,学校在立项指标限额内确定拟立项课题,申报者网上申报、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核查后提交评审委员会审定,确定一般课题最终立项名单。
3.材料报送:各单位12月15日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统计汇总报至社科处,12月27日下午5:00前统一将纸质版课题申请书和课题申报汇总表报社科处规划与项目科,电子版请同时发至社科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学校根据申报限额指标遴选确定申报课题,经校内遴选通过的课题1月5-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联系人:曾豪,电话:0731-58293397。
社科处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