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社科成果登记的通知

发布人:bai发布时间:2025-12-08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每年的成果登记是学校进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统计上报、职称评定审核的数据来源,是实施学校对二级单位年度工作成效考核的依据,为了做好2025年度本校教职工的论文、著作、智库成果及获奖成果登记归档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全校科研成果数据,根据学校科研成果登记和归档有关规定,现将本年度社科成果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1、登记的成果发表或批准时间为2025年度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的论文、公开发行的各种学术会议上的学术论文以及正式出版的专著、编著、教材、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译著等科研成果;

2、被领导批示、各级决策部门采用的智库成果只需登记学术委员会认定通过的成果(社科处已在系统内登记,老师们需进一步确认,有问题联系社科处修改即可);

3、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资料复印中心》全文或论点摘登的论文;

4、2025年度我校教师获得的各类科研获奖;

5、历年未登记的成果,需补充登记的科研成果。

二、登记流程

1、个人操作流程:登陆学校信息门户-科研创新服务平台,进行分类登记。保存后的信息,个人可以再修改。科研秘书审核后的信息,个人不能再修改。

2、院级审核:各单位科研秘书或负责科研成果归档的人员登录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复核(注意查看成果扫描件内容)。

三、注意事项

1.CSSCI论文,一、二类期刊,A、B类著作目录均已导入科研管理系统,登记时选择录入即可。需上传的成果扫描件必须包含封面、成果版权页与成果内容。

2.规范成果录入内容:期刊名称必须是全称,如“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而不是“湘大学报”、“湘大学报哲社版”等;

3.在非法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得录入和统计,请广大教师自觉遵守,请科研干事认真审查。

4.所有成果均须审核原件。论著类成果必须是在正规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的,即有ISSN、ISBN、CN刊号的出版物。

5.为避免重复,第一单位论文应由第一作者填报(研究生排名第一的成果由导师登记),同时,第一作者有义务将排名其后的作者列出。科研秘书应通知不在校的教师及时登记或请人代为登记。

6.离退休人员发表的论著请到相关学院进行登记。

7.各单位人员请于2025年12月25日前将目前已产出的成果全部登记入科研创新服务系统,上传成果附件,双肩挑人员的成果由所在科研单位审核。

8.请各单位应统尽统,不漏登,不漏统。并将本年度的成果数据全面的列入《2025年湘潭大学科研成果汇总表》,经学院科研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12月29日前交至社科处422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2622542049@qq.com。

本数据将作为年底成果总结与绩效考核基础数据,请各单位科研秘书认真对待,严格按照表内备注的格式要求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受理。各单位及单位审核人对登记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联系人:白婷婷     联系电话:58292612。

社科处

2025年12月8日




工作通知

最新文章阅读排行

网站简介 联系我们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