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和“7.29”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中共湘潭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湘潭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家单位联合启动2025年度湘潭市机关党建专项课题研究工作,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助力湘潭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着力破解湘潭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打开湘潭改革发展稳定新天地提供智力支撑。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设置及选题方向
1.选题依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湘潭市机关党建工作实际,重点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和“7.29”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我爱湘潭我的家”和“三听三问”活动,开展课题调查研究,加强机关党建在凝心铸魂、夯基赋能、清廉护航等方面的作用发挥。
2.课题设置:推行“培训前置、定级后置”的管理模式,在立项阶段不区分重大、重点、一般课题类别,根据课题结项时达到的条件予以认定。重点课题给予研究经费资助,一般课题不予资助(经费自筹)。同时,鼓励各单位对立项课题进行经费配套。
3.选题方向:围绕以高质量机关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机关作风建设、机关党建责任体系、机关青年党员干部修好理论学习、党性锻炼、基层实践三门课等机关党建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6个重点选题方向和10个自主选题方向(见附件1)。申报者根据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选择一项进行申报,也可选择切口小、内容实的具体研究方向,自主命题。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承诺立项后同意签订课题协议,配合做好相关成果报送、转化和宣传推广工作的我市社科工作者,均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课题申报。优先考虑:曾获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转化为相关党委政府文件的课题负责人;有效促进理论实际结合、提升研究成果针对性的实际工作部门负责人;前期研究成果扎实、课题组老中青相结合的课题主持人。
2.不接受申报的情形:上一年度立项课题未完成结题的,3年内有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的,无申报单位管理而个人申报的,作为课题项目负责人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的。2025年度“领导出题·专家答题”社科规划课题立项成功的课题负责人,不再接受专项课题申报。
三、完成时间
所有课题于2025年9月15日之前完成研究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1.申报时间:2025年4月3日至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方式:提交《2025年度湘潭市机关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 》(见附件2)、《2025年度湘潭市机关党建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3)社科处425办公室(纸质版4份,电子文档以“申报+姓名+课题名称”的邮件标题格式发送1549863194@qq.com)。
3.联系方式:李鸥;联系电话:58292160
社科处
2025年4月3日
附件:
1.2025年度湘潭市机关党建专项课题选题
2.2025年度湘潭市机关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
3.2025年度湘潭市机关党建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